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挪用本单位或者他单位的公款或者信用卡支取的款项,或者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违规支取或者报销公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如果案件侦查、审判已经结束,被判定挪用公款罪的被告人不服判决结果,可以提起上诉。按照我国法律程序规定,上诉需要进行一定的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
目前,人民法院已实行审判收费制度,被告人提起上诉后,需缴纳一定的上诉费。一般情况下,上诉费的数额与案件的金额有关,即数额较大的案件上诉费也会相应比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无法支付上诉费用,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如果申请得到批准,被告人可以减少、免除或者缓缓支付上诉费用。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上诉需要收费。被告人在提起上诉前应该对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认真考虑,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上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