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非法占有、使用、转移或转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财物或者非法以有关组织名义处置财产、非法收受、索取财物等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行为,它涉及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财产和财务管理,妨碍了正常的财务秩序和经济运行秩序。
在法律上,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被定罪,挪用公款犯罪者可能会面临很长的牢狱之灾,巨额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
对于挪用公款全额退款的定罪,法律界意见不一。某些专家认为,犯罪人能够退还挪用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并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但这种想法并不普遍,因为它可能导致犯罪分子不付出任何代价。
如果公款挪用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导致重大损失,那么犯罪人应该承担他们的罪责。通常,挪用公款者可能会被判处监禁,甚至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有时,他们还需要赔偿挪用的损失金额。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行为,对经济秩序带来了很大的破坏性。对于挪用公款的定罪,应该依据犯罪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制裁,以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