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父母、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的法律文件。虽然离婚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条款需要调整或者更改,是可以进行补充的。
在很多情况下,当夫妻协议达成后,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对离婚协议中的条款进行调整,这时可以通过起草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调整。在协议中约定需要调整的条款、调整的内容以及调整时间等具体事项即可。补充协议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在协议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因为财产的增减、子女成长等情况,对离婚协议中的条款产生异议,也可以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取书面协议或者口头协议的形式,只要夫妻双方都在协议中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调整离婚协议中的内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协议必须与原离婚协议保持一致,不能与原离婚协议相抵触。否则,补充协议将无法发挥法律效力。因此,在进行补充协议之前,建议夫妻双方需要充分沟通,保证协议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以避免将来发生矛盾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