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孩子的部分非常重要,因为双方都希望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如果离婚的夫妻有2个或多个孩子,协议书中应该写明以下几点:
1. 孩子的监护权:协议书中应该明确孩子的监护人,是哪一方父母或共同监护。如果孩子被一方监护,另外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用,协议书中应该写明具体数额。
2. 孩子的居住:协议书中需要明确每个孩子的住所,并且规定了孩子在不同时间段内居住的地方(比如周末、节假日等)。离婚的父母应该将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果孩子比较小的话,需要争取保持住他们的生活稳定,避免过分的变动。
3. 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协议书中应该明确每个孩子每月可以获得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并且规定到什么时候结束。如果离婚夫妻在财务方面表现良好,每月的抚育费应该不能够低于其生活所需,也不应该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
4. 探视权:对于孩子比较小,还没有自己的意愿能力的情况下,双方的探视权是非常重要的。协议书中应该明确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探视的时长等内容,避免夫妻之间的矛盾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是孩子的伤害。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孩子的部分非常重要,必须要详细具体地规定,以避免以后的纠纷,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