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已经成功离婚,这只是在离婚程序中的一个必要的步骤。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探望等方面进行协商达成的共识,这是一种文书形式的证明。
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由夫妻双方签字盖章,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形成法律效力。但是签了协议书并非离婚的终极手段,对于离婚,在法律程序上还需要完成许多其他的步骤,包括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判决和领取离婚证书等。 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不是离婚的全部程序。
如果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不去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也会逐渐消失。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一方或双方重新考虑不离婚了,这时便需要再签订一份协议书,以说明离婚协议书已经失效。
总之,签了离婚协议书并不等于已经离婚。离婚是一个繁琐而复杂的法律程序,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夫妻双方需要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和合理,依法分割财产和抚养孩子,顺利完成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