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就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子女抚养和赡养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可由双方自行完成或委托律师或公证处完成。以下是各种方式的详细介绍:
1. 自行撰写
当双方自行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可先明确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例如包括协议书的标题、双方身份、离婚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和赡养等方面的条款。最后应在协议书上签字、加盖公章等认可协议的方式,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有效性。这种方式适合于离婚协议简单、双方关系良好,但需注意协议项的法律效力。
2. 拟定离婚协议书的律师代办
律师代办离婚协议书是指由双方委托符合资格的律师代表双方拟定离婚协议书,以保障协议的真实合法性,律师以专业的角度出发,从法律上规避纷争,防范法律漏洞,保障个人权益。
3. 公证处代办
公证处代办离婚协议书是指双方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离婚相关事宜,公证员会依据双方协议,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核实、调整或提醒。公证处代办在律师代办后或双方人身不便的时候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撰写方式不同,费用和流程不相同,选择时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