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并经过协商一致,在不违法、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不破坏家庭婚姻关系等前提下,通过文书形式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离婚方式。与传统的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有以下缺陷与不足:
一、不公平性
协议离婚是基于自愿和协商原则的,因此离婚协议的内容往往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但是,由于离婚时双方的经济条件、原因及影响程度并不相同,因此容易造成协议的不公平。较弱势的一方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会在离婚过程中遭受不公正的待遇。
二、协议违约的难度
协议离婚一旦达成后就不易更改,而双方协议离婚往往采用一次性解决所有纠纷的方式,因此如果一方在协议生效后违约,则另一方追究责任的难度较大。如果协议生效后出现遗产纠纷、抚养子女分配等问题,可能会给离婚当事人造成较大困扰。
三、不利于童年的稳定成长
由于协议离婚采取的是私下解决的方式,离婚双方的争执、冲突极有可能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离婚会对孩子造成较大的心理影响,加上离婚协议不利于童年的稳定成长,可能导致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
四、缺乏司法保障
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如果离婚协议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和约束力,可能会导致一方因另一方的恶意行为而受到经济、身体等方面的伤害,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缺乏法律保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纾解。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虽然是离婚的一种比较灵活自由的方式,但是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也不容忽视。因此,在选择离婚方式时,应当结合个人情况、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