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离婚协议的起草人及签字人
协议离婚需要明确起草人和签字人,起草人是指起草离婚协议的人,签字人是指参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
2.离婚原因的说明
协议离婚中应当明确离婚的原因,例如双方感情破裂、婚姻不和等。需要对离婚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并注明不离婚的理由。
3.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及赡养义务的约定
如果协议离婚夫妻有子女,则需要明确抚养权、探视权以及赡养义务的约定。这些约定需要具体且详细,确保子女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4.共同财产的分割
协议离婚前,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进行协商。协议离婚中需要明确夫妻各自应享有的财产,并将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写入离婚协议中。
5.管辖权的约定
离婚协议需要明确法院管辖权的约定,即双方所在地或离婚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是否具有审判权。
总之,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应当具体、详细,确保涉及各个方面的问题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和明确的约定。双方需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离婚后各自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