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时,房子的分割一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很多法律和财产方面的问题。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平分,而个人财产则由自己所有。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协议离婚中房子如何分割。
首先,财产归属问题。在国内婚姻法规定下,夫妻协议离婚时,财产可以进行公证登记后进行平分。如果夫妻双方未有约定,则以公证处出具的财产估价证明为准,进行平分。所以,协议离婚时分割房子要与公证处联系,并对房子进行估价,以确定分割的比例。
其次,贷款还款问题。如果房子名下只有一方,但贷款是夫妻共同负担,则协议离婚时需要考虑还款问题。可以选择将房子卖掉,清理贷款后均分。或者由一方把贷款还清,然后将房子过户给另一方,作为财产平分的一部分。
最后,房子使用权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但房子名下只有一方,可由一方继续使用,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也可以情况协议,由一方购买其它房产,然后将之过户给另一方,以维持双方的经济利益。
总体来说,协议离婚时房子分割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最终的分割方案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双方互利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