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中,离婚协议是离婚所必需的法律文书之一,它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所构成,是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结果。离婚协议经公证或者法院认可后就可以生效。然而,对于女性想要改姓的情况,离婚协议签了后仍然可以改姓。
一般情况下,女性在婚姻登记时,嫁入对方家庭,采用对方的姓氏是一种婚姻惯例。而离婚后,女方为了恢复自己的名字和独立身份,可以选择改回自己的姓氏。这个过程并不会受到离婚协议的限制。
事实上,离婚协议只是约定离婚各项事宜的协议,其中不包括修改个人姓名的事宜。因此,离婚协议并没有限制女性改姓的权利,并且在中国,女性在获得离婚判决或者办理离婚手续后,有权申请恢复原籍户口和姓氏的权利。
当然,对于离婚协议已经签订且被法院认可生效的情况,女性要改姓也并非无法操作。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一定的律师指导和法律程序后,也可以实现改姓的目的。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不会限制女性改姓的选择,而且离婚后恢复自己的姓名和独立身份也是很常见的。当然,在处理婚姻问题时,还是需要尽量协商解决,以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