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协议书,用于规定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可能会对双方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因此,在再婚时是否要收走离婚协议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并不影响到双方再婚后的生活,那么并没有必要收走离婚协议书。例如,离婚协议书上只是规定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但是双方在再婚后都能照常生活、工作,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不用再处理。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涉及到财产分割及产权转移等重要的法律问题,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必须收走。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书上规定了一方要转让房产给另一方,如果这个房产没有在重婚后得以解决,可能会导致再婚后的生活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这就必须处理好离婚协议书。
最后,要根据再婚后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收走离婚协议书。如果再婚后夫妻感情融洽、经济收入稳定,完全可以不去理会离婚协议书;如果再婚后发生意外事件或财务问题等,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重新协商、签署新的协议,或者去处理离婚协议书。
总之,是否要收走离婚协议书,需要具体根据情况来判断,重要的是要尽可能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处理好婚姻终止协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