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一项涉及到政府、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完成。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是由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房地产部门、建设工程部门、财政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
国土资源部门在拆迁安置中的角色主要是负责土地征收工作。根据土地征收法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用地方案的审批及征收决定的制定等工作。同时,也是组织实施拆迁、土地评估、协调拆迁交涉、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和监督等工作的主要部门。
城乡规划部门则负责拆迁后的土地规划、设计和用途规划等工作。需要对拆迁区域进行规划、设计、编制和审批工程建设、城乡建设规划等文件,确保后期的规划与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保障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房地产部门则是承担拆迁后的住房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拆迁并建设新的生活环境,也需要对拆迁户进行住房安置,并且协调相关的建设企业按照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向相关居民提供住房。
财政部门主要发挥经济作用。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财政部门需要进行规划和控制拆迁费用, 并为政府支付相应部门的费用和拆迁补偿资金等,确保予以充分的保证和落实。
总的来说,政府各个部门需要合作共同作出决策,使拆迁安置工作落实到位、有序开展。同时,还需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