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记录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方面的协议。据此,既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也可以减少分歧和纠纷。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去执行协议内容,而探视也是其中之一。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中会规定探视事宜。一方要求探视,另一方应当遵守。无论是否规定,法律都赋予了子女与父母相见的权利。只要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都有权利参与子女的生活,并与其建立亲密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与子女进行探视。
然而,有些情况下,原配配偶可能不希望现任配偶与子女建立亲密关系,这时候可能会因为探视问题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如果离婚协议中并未涉及探视事宜或者双方对探视事宜有不同看法,可以请专业人士,如律师或调解员等,来协调解决。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子女的权益为先,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善安排。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并不会影响探视权,双方都有权利和责任去落实协议中的探视事宜。存在任何关于探视的争执,应当通过法律渠道或专业协调机构进行解决。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