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的补办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具有一定的限制性。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是,离婚协议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修改或补办。具体来说,如果补办的离婚协议内容仅涉及财产分割、赡养费的修改等无违法行为的事项,夫妻双方自愿并经过调解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补办的离婚协议内容涉及到原协议中的违法行为(比如违反了财产分割原则等),则无法再进行修改或补办,必须重新起草离婚协议并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在进行离婚协议的补办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修改或补办的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平等、无强制性质的协议。
2.补办的离婚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补办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4.补办的离婚协议必须与原协议在内容上没有明显的矛盾。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补办是可以进行的,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双方在补办离婚协议时要理性沟通、平等协商,尽可能避免冲突和争议,以达到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