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证是由政府部门发放给符合拆迁、征收条件的被拆迁人或征收户所购买或获得的房地产证明,它是拆迁安置的关键文件,证明了被拆迁人或征收户已经获得了相应的安置房屋,并享有相应的产权。
那么,拆迁安置房产证该由谁来拿呢?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产证是直接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给被拆迁人或征收户本人,也就是说,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拆迁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征收户可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该证件。
在领取拆迁安置房产证之前,被拆迁人或征收户首先要进行验房,并确保拆迁安置房屋的质量、面积等符合协议要求。如果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处理或重新安置。
需要特别注意,拆迁安置房产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件,需要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或损坏,建议及时向发证部门或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总之,拆迁安置房产证的领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仔细审查协议,并且在验房后再行领取证件。只有确保证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才能有效地保护被拆迁人或征收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