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和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它们的性质和作用也不相同。保证书是指当事人为了保证某种法律关系的履行,自愿签订的书面文件,例如担保协议、还款保证书等。而离婚协议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夫妻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具有规范夫妻离婚事项的作用。
因此,保证书不能替代离婚协议。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已经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应当在律师的指导下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离婚协议书,用于规范离婚后夫妻间产生的财产、抚养子女等事项。而保证书则仅仅起到保证履行的作用,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则不能被用作判决或执行的依据。
因此,为了确保离婚后的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制定具体的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避免后续的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