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是指房屋拆迁后,政府所给予的安置方案,包括补偿款以及安置房等。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在进行拆迁时应当依据市场价值和实际使用价值进行补偿,并为被拆迁人提供相同或更好的居住条件。但在实际过程中,有些拆迁安置协议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甚至涉及到违法行为。
一些不合理的拆迁安置协议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政府对于房屋的估价不公正。政府在进行房屋估价时,采取的是市场价值来进行估价的方式,但有时政府的评估价值不够公正,很多被拆迁人认为是被低估了价值,导致了被拆迁人的利益损失。
其次,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居住条件不好。政府为了节约成本,有时提供的安置房居住条件非常差,甚至严重影响了被拆迁人的生活质量,这也是许多被拆迁人所抱怨的问题。
最后,政府拆迁后未及时给予补偿款。政府在拆迁后应当及时给予被拆迁人补偿款,但有时政府的行政机构不尽其责,甚至拖延很长时间才进行补偿,这也是被拆迁人所面临的问题。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存在上述情况,那么该协议就可能涉及违法行为。政府在进行拆迁时应当认真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并且尊重被拆迁人的权利。如果协议中存在着不合理之处,被拆迁人可以向政府提出抗议,或者寻求法律途径加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