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我们夫妻双方已经经过协商后,决定提出起诉离婚申请,并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房产分割
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我们经过协商,决定按照半数分割,即一方拥有两处房产,另一方拥有一处房产。
二、财产分割
我们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经过协商,决定按照半数分割,另外考虑到孩子的需要,我们一方将所有的储蓄和投资资金作为子女的教育基金,由离婚后的父母共同管理,同时也分配一定数量的财产给子女日常生活所需。
三、子女抚养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我们已经商定如下:由一方担任子女的监护人,另一方享有合理的探视权,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直到子女成年。
四、债务问题
我们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不互相承担。
五、离婚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履行完毕后拥有法律效力,我们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六、协议变更
如果本协议的条款需要修改或变更,应由我们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并在书面文本上进行签署。
以上就是我们的离婚协议,我们双方已经理智明确地写下,希望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依然能够以和平友好的方式相处,抚养好我们的子女,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