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协议离婚要走调解程序,这一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而来的。
在中国,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离婚也是一种法律程序。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自愿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虽然是夫妻自愿离婚,但法律规定离婚必须在公正的法律程序下进行,因此协议离婚也需要走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是在离婚登记前,法律要求夫妻必须需要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离婚申请。如果夫妻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时,未办理调解手续,那么婚姻登记部门是无权对其进行登记,要求夫妻再进行调解。
调解是指由具有法律资格的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对婚姻家庭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它可以促进夫妻和睦,和谐解决争议,最终达成协议,保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如果夫妻在调解中达成了协议,那么调解书将作为协议离婚的重要证明材料提交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因此,在中国协议离婚要走调解程序,这能够促进夫妻双方的理解、包容和调和,重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另外,调解程序也保障了夫妻的合法权益,保护了离婚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