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500元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此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根据该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严重的行为,是一种罪刑相对较重的刑事犯罪。在该罪的处罚中,根据盗窃数额的不同,存在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种情况,惯偷、累犯等情节也会被作为刑事处罚的加重情节。
公款是指公共财产,由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机构管理和使用,因此其所有权归公共机构,而非个人或私人。如果个人或单位未经授权占用或挪用公款,就会侵害公共机构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必定会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并且涉嫌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或单位挪用公款3500元,那么就已经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尽管涉案金额较小,但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根据盗窃罪的规定,对于涉案金额较小的情况,会被认定为轻微案件,处罚也会相对较轻。但是,如果个人或单位经常挪用公款、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惯犯,刑事处罚也会相应增加。
因此,挪用公款无论涉及金额大小,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任何时候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款所有权,并严格遵守国家机关的相关规定,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