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等方面的约定。如果协议原件丢失,可能会对双方权益产生影响。那么,离婚协议原件丢失会作数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原件丢失并不意味着协议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但若各方之间选择口头订立或其他形式订立的,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并按照实际行为认定合同效力。因此,虽然离婚协议原件丢失,但如果双方都能证明其存在,并且各自能够遵守协议,那么协议仍然有效。
其次,离婚协议的生效关键在于是否经过司法程序的确认和生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在法院进行了审查和批准,那么即使协议原件丢失,也不会对协议产生太大的影响。因为离婚协议已经被认可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原件的丢失只是证明的问题,不会影响协议所具有的有效性。
最后,对于离婚协议原件丢失时应该采取的措施,建议双方应当及时作出书面证明,包括协议内容、签署日期、签署人等信息,并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需要,还可以在法院进行补正和补充,以确保协议的效力,减少后续出现的风险。
总之,离婚协议原件丢失需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协议的效力,减少后续出现的风险。如果双方能够证明协议的存在,并遵守协议约定,那么即使原件丢失,也不会对协议的有效性产生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