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时,情况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协议书没有盖章,就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个时候如果需要补救的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通过重新签署协议书或者加盖双方的签名或者公证等方式来确立这份协议书的有效性。
其次,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通过起诉或者申请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到重要的财产或者孩子抚养等问题,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协议书的有效性,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那么就可能会导致协议书无效,这是需要注意的。
最后,如果协议书对双方都没有太大的影响,那么也可以考虑直接放弃对协议书的维权要求,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总体而言,当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补救。无论你是采取自己解决的方式还是求助法律程序,都需要保持冷静,理智分析,以最佳利益为导向来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