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后抚养权的划分是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就会根据儿童的需要做出决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将依据儿童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划分方法:
1. 单方抚养:由某一方负责抚养儿童,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
2. 共同抚养:双方共同负责抚养儿童,包括决策、时间分配和费用支付等。
3. 轮流抚养:双方轮流负责抚养儿童。
4. 第三方抚养:如果双方都不适合抚养儿童,如其它家庭成员、朋友或监护人等,可以委托第三方抚养。
5. 家庭普惠制度:由社会共同承担儿童抚养责任的一种制度。在此制度下,政府向看押孩子的家长或代理人提供财务支持和教育资源支持,以实现平等的儿童抚养。
无论选择哪种抚养方式,都应当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并优先考虑儿童身心健康、安全、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