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非法占有、使用政府财产,损失公款,这种行为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挪用公款的罪责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团体的违法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将面临法律惩罚。在中国,挪用公款的犯罪在刑法中规定为“挪用公款罪”,罚则是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挪用公款的人或组织应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经济责任。
挪用公款界限比较宽泛,不但包括从财政系统中直接获取公款,还包括侵占国有财产,滥用职权拿走公有资产等多个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标准,挪用公款的行为很多,例如行贿受贿、挪用专款、非法获得政府合同、虚构项目及合同、踩线套取资金等等。无论哪种挪用公款行为,都必须面对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非常不道德、违法的行为,它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也会破坏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因此,政府机构必须加强对公款的监管、管理和使用,同时加大对挪用公款者的打击,以维护国家财产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