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我和我前夫,因为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分歧,我们决定结束我们的婚姻,并敬告法院,我们已经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我方将搬出婚房并放弃所有共同财产。
2. 我方只要求对方赡养子女并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3. 我方将保留每月接触孩子的权利,并将尽量避免对方与孩子的麻烦和干涉。
4. 双方同意,离婚后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以及个人财产。
二、子女抚养
1. 子女的抚养和监护权归母亲,并予以优先考虑。
2. 父亲有权每周末固定两天与孩子见面,但需要提前通知母亲。
3.父亲承诺支付每个月的抚养费,可以自愿增加。
三、其他条款
1.在离婚后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保持合理的关系,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利益。
2. 离婚协议一经签署并双方签字确认后,将不可更改。
3. 如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将由违反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以上就是我和前夫达成的离婚协议,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审批,以便我们双方能够早日解脱,继续自己的生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