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书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撰写。在这里提供一份模板,仅供参考:
离婚协议书
甲方:(单身闺蜜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前夫姓名)、(身份证号码)
在共同协商和自愿的原则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离婚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配
1.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按比例分配,具体划分如下:
(1)由甲方负责支付的个人借款或信用卡账单,不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与乙方购买的家具、电器、家电等共同财产,按价值比例分配或留给其中一方;
(3)甲方与乙方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按照公证处或评估机构估价的价值比例分配或留给其中一方。
2.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所携带的个人财产(包括存款、投资、收藏品、珠宝首饰等),均由持有方保留所有权。
3.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所共同拥有的银行存款,除共同存款外,其余部分均由开户人保留所有权。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
1.儿子(或女儿)的抚养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干涉,乙方也要负责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每月人民币(抚养费金额)元,直至儿子(或女儿)年满18岁。
2.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利与儿子(或女儿)见面,并应该尽量保证圣诞节、寒假、暑假等重要节日与学期结束及开始时能够固定、有规律地跟儿子(或女儿)见面。在如何实施探视条款方面,双方应互相协商,尽量满足儿子(或女儿)的需求和利益。
三、其他约定
1.双方约定,自愿放弃每月的赡养费申请权,释放彼此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双方有义务确保各自有用的财产足以支付对儿子(或女儿)的抚养、培养、教育等费用。
2.两个人都有在未来的生活中和另一个人再次结婚或取得经济状况实现改善的可能性。因此,在任意一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并应考虑儿子(或女儿)的利益和需要。
以上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在共同理解、同意、认可的情况下签署。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按照中国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