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的执法公正、廉洁自律、服务人民的原则,破坏了民主法制建设、破坏了政府形象,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这种情况,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应当立即停止挪用公款的行为。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报告组织和政府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自首,对挪用公款的情况进行全面和真实的供述。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还应该配合做出相应的调查、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工作。
其次,应积极赔偿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需要负起相应的责任。除了承担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外,还需要积极同意做出切实的赔偿行为。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赔偿的话,可以寻求有关人员的帮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来赔偿损失。
最后,还需要积极进行心理调适和改造。挪用公款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这对个人的心理和社会形象都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做出相应的赔偿和义务后,还需要积极配合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改善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还应积极谋取工作转换、就业安置等政策的支持,尽快走出困境,主动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