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的一份重要文件,是双方协商达成后的权利义务约定,因此其内容应当就离婚事宜做出具体和清晰的规定。然而,有些事情协议中明确写出反而不是个好选择。
首先,不要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太多对方的私人生活及隐私。双方对于离婚的原因及私人生活的具体信息,不应该在协议中公开或留存在纸面上,否则会增加冲突和争吵的可能性。
其次,不要在离婚协议中要求对方承认过错或赔礼道歉。这样做只会让协议更具争议性,增加协商的难度,更易引发对方的愤懑情绪,使整个协商过程更加复杂。
再次,不要对离婚协议结果做出武断的宣告。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协议,要求对方在协议上进行签名是尊重对方意愿的表现。如果有一方强迫另一方签署离婚协议,这将只会加剧双方的矛盾。
最后,离婚协议中不要放任对方未来的行为,避免出现许多模糊不清的条款。离婚协议需要详细而准确的描述双方责任及权利,以免在日后出现分歧时,互相指责,甚至再次引发争吵。
总之,离婚协议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并且避免过多的细节及主观评论。一份理智、公正的离婚协议可以帮助双方和平离婚,并减少双方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