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和发展而对居民所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并对被拆迁居民提供新的住房安置的一种方式。在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税收方面的问题,因此是否能够销项抵减成为了业内人士和拆迁居民所关注的重点。
首先,在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中,涉及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出让收入应当征收土地使用税。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时,可能会选择将土地出让收入计入拆迁安置房建设的成本中,从而减少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这种方式虽然能够降低政府的财政支出,但对于企业来说,是无法享受销项抵减的。
其次,在拆迁安置房的销售中,税收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缴纳增值税,并且有权利冒充其所购买不动产的增值税已于先前交纳,以获得销项税额抵减。但是在拆迁安置房的销售中,政府通常是直接将房屋分配给拆迁居民,而不是通过市场的方式进行销售,因此企业是无法享受销项抵减的。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能否销项抵减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和操作方式。目前来看,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往往采取的是直接分配的方式,对于企业而言是无法享受销项抵减的。如果政府能够更加注重税收政策的落实,采取更为合理的操作方式,或许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