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是江北新区某小区的夫妻,经过多次协商,决定以离婚的方式结束我们的婚姻关系。我们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我们共同拥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全部由本人继承,另一方无权分得。
二、孩子抚养
我们的孩子由我方抚养,另一方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内探望。
三、财务承担
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负担的债务均由各自承担,无权要求对方承担任何债务。
四、其他协议
1、我们双方自愿放弃对方的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
2、我们双方均同意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日,互不干扰。
以上是我们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我们希望法院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并协助我们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特此声明!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