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离婚的计算方法与城市房产离婚的方式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宅基地与城市房产的所有权性质不同。
首先,宅基地是国家集体所有制财产,且不得买卖转让。夫妻离婚后,宅基地的归属权将根据宅基地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在宅基地上建房的,不管哪一方名下登记,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此,离婚后,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可以协商私下进行分割,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分割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的乡(镇)宅基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管理部门按照宅基地管理规定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处理。一般情况下,若离婚后带有子女,子女需要居住的房屋要优先分配给抚养孩子的一方。另外,由于宅基地属于国家集体所有制财产,离婚后双方如无协商或无理由,一般不会出现宅基地的强制拍卖或卖给第三方的情况。
总之,农村宅基地离婚的分割处理应根据宅基地管理规定进行,常常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以确保分割的公正、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