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拆迁、城市改造等项目而建设的,专供被拆迁户安置的住房。拆迁安置房初期是由政府免费分配给被拆迁户的,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政府逐渐推行“货币化安置”,即拆迁安置房可以以现金补偿的形式代替。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房屋市场行情等因素,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也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补偿金额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费用:一是房屋奖励费用,即按照房屋面积和周边房价等因素计算的补偿金额;二是搬迁补贴,即被拆迁户在搬离房屋时所需要的搬家费和住宿费。
例如,北京市近年来的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为:根据房屋面积和周边房价等因素,以不低于73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被拆迁户购买同等面积的商品房,并给予每户6万元的搬迁费和每人200元/天的临时住宿费,搬迁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10%。而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拆迁安置房的购房款往往较低,一般为每平方米2000~4000元。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房价、政策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在购房款和搬迁补贴方面均有区别,被拆迁户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居住条件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