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协议并书面形式记录的一种文件。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具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法律程序和流程,包括离婚协议的签署、离婚登记等。只有经过正式的离婚登记程序,才能使离婚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登记的前置条件之一,只有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被纳入离婚登记程序中。
因此,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程序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约定的离婚事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都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涉及到违反法律、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那么这个协议书的效力就会受到限制或者被认为是无效的。
另外,在离婚协议书签署之前,需要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协议书是在一方强迫、欺骗、胁迫另一方签署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这个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也会受到限制或者被认为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但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协议书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或者是被迫签署的,这个协议书的效力就会受到限制或者被认为是无效的。因此,在离婚时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慎重考虑并遵从当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