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应该由离婚双方共同保管。一般情况下,双方都需要保留一份原件,并且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应当及时备案到当地的有关部门(比如民政局)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监督。
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需要达成对自己财产、房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因此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具有详细性和精准性。一般而言,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离婚协议的基本条款。
第二部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
第三部分: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及探视问题。
第四部分: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部分:双方协议的解决方法和法律约束力。
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应当及时缴纳相关法律手续费,并将协议书备案到当地的民政局或有关部门。此举有利于对离婚双方各项协议的监督和管理,以便于维护双方的利益,避免出现纠纷。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应该慎重考虑,并认真了解协议书内容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双方的利益都得到合理的保障。如果遇到纠纷或者协议书中一些规定存在争议,双方可以根据情况通过协商、调解以及法律途径等方式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