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文件,有明确的法律意义。然而,由于一些意外情况,比如火灾、水灾、疏忽大意、误报报废等,有些夫妻会不慎将离婚协议书弄丢或遗失。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一旦遗失将会对双方的权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双方来说,协议书遗失后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办。
其次,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在法院重新办理一份。首先,在办理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将离婚协议书加盖公章并留存在法院中,所以可以向法院取得原件或者复印件。如果丢失的只是协议书的一部分,可以向原协议书制作单位或者起草单位重新要求补充或核对。
最后,对于丢失的离婚协议书,可以采取文件鉴定的方式确认其真实性和效力。鉴定过程需要公证人或专业机构进行,通过鉴定可以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并且可以在没有协议书的情况下进行登记离婚手续。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文件,丢失后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办。希望夫妻在离婚时能够慎重处理所有相关文件,以免遗失、报废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