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未婚生育的孩子在出生时仅仅归妈妈所有,而父亲并没有争取抚养权的法律依据。在婚生子女中,双方父母各自享有抚养子女的权利,但在未婚生育的情况下,法律只将抚养权给予了母亲。然而,如今社会改变了对待未婚生育的态度,未婚父亲争取抚养权的呼声也逐渐增强。
首先,未婚父亲也有对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未婚生育并不意味着父亲就逃避了责任,他们同样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和成长费用等。因此,未婚父亲也应当享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争取抚养权也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孩子需要父亲和母亲的爱和关注,只有两个父母共同的爱才能让孩子真正地感到拥有完整的家庭。未婚父亲争取抚养权也能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孩子的生长需要。
最后,法律也开始逐渐承认未婚父亲的权利。近年来,我国的法律逐渐开始支持未婚父亲争取抚养权,尤其是在孩子的正当权益方面提供了保护。例如,2013年出台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未婚父亲应当承担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责任,而且未来也不排除会出台更多法规以支持未婚父亲的权利。
总之,未婚生育父亲争取抚养权合乎情理和正义。虽然法律和社会方面还需要更多的支持和保护,但未婚父亲应该积极地为自己和孩子的权益争取,也让更多人意识到未婚生育的孩子同样应该拥有父母的爱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