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协议双方的身份信息
在协议书中应写明离婚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
二、离婚协议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重点内容在于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离婚事由、离婚后的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的约定。
1、离婚事由
应写明离婚的事由,如夫妻感情破裂、家庭暴力等原因。
2、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应是协议书的重点内容。财产分割可以根据夫妻的实际情况而定。
3、子女抚养
如夫妻有子女,应该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用问题。较为常见的约定是由一方负责承担抚养费和抚养责任。
4、探视约定
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等。
三、离婚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应该写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地点。离婚协议明确约定离婚事宜后,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后按照协议内容实际操作。
总之,离婚协议书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保证协议书的内容公正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对协议书的内容不理解或不认同,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