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最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针对挪用公款2000元的个案,需要从一定程度上进行量刑考虑。
首先,挪用公款行为涉及到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不能轻视。其次,挪用公款的数额虽然不大,但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不能简单地根据数额大小来判断。例如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员工挪用了2000元公款,因为岗位的特殊性,直接应该判刑。
但是,如果该2000元是个人误解而出现的挪用,情节比较轻微,就当作一种教育考虑即可,可能不需要刑罚。但是如果该员工挪用了2000元公款,并且并不后悔或者一再想要挪用公款,那么应该根据挪用的程度和危害大小进行判断并量刑。如果行为情节较重,挪用公款数额为2000元并不足以反映其危害以及严重程度,就可能需要对该行为进行有力的打击,例如适当加大刑罚力度,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针对挪用公款2000元的情况,刑罚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量刑,可以通过加大社会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等方式,建立完善的惩治机制,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