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与房屋拆迁户之间签署的合同,规定拆迁户应退房腾地的代价、时间、其他配套措施及应享有的奖励费等。奖励费是政府或者拆迁项目的实施单位给予被拆迁居民的一种奖励,目的在于体现政府和地产开发商的社会责任,保障拆迁居民的基本生活。
判断拆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拆迁协议是否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首先,因为拆迁协议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与拆迁户之间的一种合同,一般需要在正式签署之前,双方要有一个协商过程,双方要达到共识后才可以签署。这个过程是很重要的,因为只有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才能够证明拆迁协议的法律效力。所以,如果说在签署合同时,双方没有协商好奖励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内容,那么这个合同是不完整的,也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法律规定的奖励费要求:
其次,如果拆迁协议当中规定了奖励费的金额,但协议中的奖励费标准低于法律规定的奖励费金额,那么拆迁户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或政府部门支付差额。比如,《城市市政设施及其他民用设施建设补偿暂行办法》对奖励费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如果单位或政府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奖励费,拆迁户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
总之,拆迁协议是维护拆迁户和政府/企事业单位之间公平交易、保障拆迁户基本生活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双方按照协议内容订立和履行时,必须遵守奖励费的支付标准,以确保拆迁户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拆迁户发现协议中的奖励费未得到支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或政府支付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