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解除后,原配偶之间签订的协议可以被宣告无效。但是,如果协议是在离婚前签署的,并且内容合法合理,那么它是有效的。这意味着,在离婚程序中协商达成的协议,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离婚协议通常涉及财产划分、子女抚养权、子女财产事宜以及可能的赡养费用等问题。双方可以自主协商,达成协议,以便在离婚后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
然而,如果双方签署的协议无法贯彻执行,或者其中的规定违反了法律或道德准则,那么这样的协议被认为是无效的。如果协议中的规定与法律相矛盾,则优先适用法律规定。此外,如果协议是在一方受到强迫或欺骗的情况下达成的,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前签署的协议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有效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签署的协议合法、公正、合理,那么它将成为离婚后的重要法律依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