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双方签了假离婚协议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擅自做出协议而绕过法律程序。
假离婚协议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逃避给予对方财产或负担赡养子女等责任。但这种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的,不仅对离婚双方来说是一种伤害,也对孩子的利益构成威胁。
在进行正式离婚程序时,一方如果提出了对方存在假离婚协议的证据,法院将会重新审视协议内容,如果确实存在假离婚协议,法院将不予以批准,并要求双方遵守法律规定进行离婚程序。
因此,离婚前双方签了假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只会增加双方矛盾,妨碍离婚进程,不值得一试。任何离婚情况下,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程序,公正公平地处理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以达到双方公正公平的离婚结局,为离婚后双方、孩子的未来带来更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