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共同商定子女的抚养、探视等事宜,并提交给人民法院审批确认,最终法院将以保护子女权益为原则作出裁决。
对于一儿一女的情况,通常会采取“抚养权判给母亲、探视权判给父亲”的原则,即由母亲享有子女的日常抚养、教育和管理权,父亲则享有与子女定期探视的权利。当然,如果父母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不同的安排方式来达成共识,并向法院申请确认。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法院将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愿、年龄、生活环境、父母的经济实际情况以及育儿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决定由谁来承担抚养权。
另外,离婚协议中还要考虑到财产的分割,双方需要公正地分配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债权,以及对各自的负债进行公平的划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总之,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子女的利益,合理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公正、合理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