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晶晶与霍启刚已成功达成离婚协议,这起离婚案件在公众的关注下,终于画上了句号。据了解,这份离婚协议条款颇为严苛,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抚养费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财产分割
双方财产分割方面,郭晶晶与霍启刚达成协议,将所有财产分为两份,一份归郭晶晶所有,另一份归霍启刚所有。双方保留各自的创业企业,房产等资产。据悉,郭晶晶在分割财产时放弃了对霍启刚名下的豪华别墅和公司的所有权。
2. 抚养权
双方在抚养权方面达成妥协,儿子的抚养权归郭晶晶所有,但霍启刚可以探望孩子。同时,双方不再互相承认对方为继父或继母。
3. 抚养费
双方在取得抚养权后,郭晶晶不需要向霍启刚支付抚养费。
4. 拍卖
为了保证更好地处理财产,双方同意将现有的物品拍卖。所得的款项将按照财产分割的比例分配给双方。值得一提的是,在拍卖前,双方已对拍卖物品的品质和价格达成一致。
综合来看,这份离婚协议保证了双方的权利,同时也表明了双方的决心。尽管这样的协议花了不少的钱和时间,但它为双方未来的生活保驾护航。最重要的是,这个协议还表达了双方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让孩子不会受到伤害和影响。总之,无论如何,希望双方能够以和平和理解的方式度过这段人生,互相祝福,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