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拆迁安置中,涉及到的非婚生子女问题一直备受争议。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是指在父母未婚或婚姻无效宣告时出生的子女,或已婚父母在未离婚前,父母一方与其他异性所生育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非婚生子女是否能够享受到拆迁安置福利,需要根据北京市政策具体规定而定。
北京市的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在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中,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并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证明该子女是父母之间所生。
2. 父母双方都需要在拆迁前已经符合正式结婚的条件,并且未发生婚姻无效宣告。
3. 父母已经在关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效。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北京市政策认可非婚生子女享受拆迁安置的权利,具体安置标准和福利待遇同其他合法子女一致。但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非婚生子女则无法享受到拆迁安置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家庭中存在非婚生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在城市建设部门进行申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其拆迁安置权利的获得。
总的来说,北京市政府对于非婚生子女享受拆迁安置福利已经制定了具体政策,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认定条件。因此,在申请拆迁安置时,需要准确了解政策规定,如有需要,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