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中,离婚时女方有权获得子女抚养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被判给父亲。这需要法院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情况以及孩子的利益和需要。
首先,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是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的。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比丈夫更好,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给妻子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丈夫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
其次,如果妻子不能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更好,或者双方养育子女的能力差不多,那么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判决给父亲或者共同抚养。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孩子到达一定年龄后(如18岁),法院可能会允许孩子自己决定抚养人。
最后,离婚时女方的抚养权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夫妻双方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妻子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那么法院也可能会重新考虑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时女方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权利,但具体归属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利益和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法院的判决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旨在保护儿童的福利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