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已协议离婚的夫妻在法律上已经达成了协议,并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因此不能再进行上诉。这意味着双方已经就离婚的事项达成一致,如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问题,律师和法院已经审核通过了他们的协议,最终决定离婚。
然而,有时候夫妻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存在争议,一方可能认为自己在某些方面没有得到公正待遇。此时,离婚协议备案后的一个月内,双方仍可以撤回协议。此时,双方可再次进行谈判,重新协商离婚后的事项。如果达成一致,可以重新提交申请备案,否则仍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另外,如果一方认为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涉及到他们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时另一方提交的离婚协议也可以被上诉。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无法被法院认可,双方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总之,已协议离婚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再进行上诉,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仍然可能被上诉,夫妻必须经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