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村集体土地上按规定免费划得并拥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自己的住房和生产生活基地。宅基地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村居民有了自己的固定住所,为农村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宅基地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分配不当、使用权利不清等。因此,一些农民在使用宅基地上想进行更换。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农村宅基地可否更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同意,不得将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集体土地以及从集体土地中划拨的宅基地、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不得把承包地、宅基地、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做为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的投资。” 因此,如果没有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是不能将农村宅基地进行更换的。
不过,可以将宅基地转让给亲戚朋友或者密切合作者,转让过去的宅基地,受让人可以继续使用同等大小的宅基地,但必须符合当地法规的规定。受让方必须在同等大小的宅基地上居住或经营三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宅基地使用费和据宅基地面积计算的承包地租金。三年后,受让方可以申请转让宅基地或购买承包经营权。
总而言之,如果农村居民想要更换宅基地,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更换宅基地,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