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赡养、家庭债务等方面的约定。如果离婚协议书丢了,会对双方的离婚程序产生影响。
首先,如果丢失的仅仅是草稿或复印件,双方当事人可重新起草达成新的协议,并在公证处公证,然后被依法承认为双方合法的离婚协议书,由此可以取得离婚证。
其次,如果丢失的是正本协议书,则需要重新起草并公证备案。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前已经完成了公证,公证机关可以查询备案后原件是否已经被存档,如果存档便可以补办离婚证;如果未备案或存档失败,则需要重新制作离婚协议书并重新公证备案。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财产分配、赡养孩子等内容,如果无法查证,可能会给双方带来财产损失、子女抚养问题等不确定性,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仔细填写,保证离婚协议书的安全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