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法院:
我是李某,本人于XXXX年与原告王某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近日我不慎将该离婚协议书遗失,以致无法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我向法院申请处理该遗失事宜,请求法院提供帮助。
离婚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协议自愿离婚,终止婚姻关系,各自归还对方礼金及婚前财产,不再取得对方财产份额;
2.对于共同财产,我们双方自行协商,共同商定了分割方式,并已按照约定完成了相应的财产转移和过户手续,现予以有效确认。
3.对于孩子的抚养和监护问题,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具体协议,现在此协议书中确认。本案孩子XXX,年龄XX岁,由原告王某独自抚养,我方同意支付子女抚养费XXX元/月,直至孩子成年。双方未来的交往,探望孩子等事宜,应当以孩子利益为第一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由于该离婚协议书对我们双方处理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方面共同达成了约定,因此遗失该协议书会给双方带来不便。我非常重视此事,并保证协助法院提供相关材料,尽最大努力配合法院解决该遗失事宜及其影响。
最后,再次向法院表示诚挚的歉意,并请法院核实我们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如有需要,恳请法院通知我提供进一步的协助。
此致
敬礼!
李某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