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离婚协议书,而没有办理离婚证书,那么就需要进行补救。首先,要确定离婚协议书是否已经经过司法机关认可,并获得了双方的签字。如果达成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未被其他方面的法律做出限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并经过确认,可以去婚姻登记处完成离婚手续,即用离婚协议书代替离婚证书。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书并未被认可,双方也未经过法律程序离婚,那么需要向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逐步开始离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向法院证明他们已经完成了离婚协议,并获得了对方的认可,同时还要证明协议的内容符合司法程序的规定。
总之,不论是离婚协议书还是离婚证书,都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并经过司法程序还是可以办理的。尽管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些变数,但只要跟法律程序保持一致,就能成功完成离婚。